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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欧宝买球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小编 点击: 发布时间:2023-03-18 16:38:10

  欧宝买球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7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科研大楼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剑利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80,000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694,87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属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属的细分行业“74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司产品和服务均围绕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及公路网管理展开。本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面向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处于公路养护行业产业链的前端,行业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十三五”期间,国家确立实现公路养护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支持科学养护、智能养护的发展,支持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公路技术状况为基础的养护科学决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搭建了国家公路网综合养护管理系统,实现了公路养护从传统经验决策向现代科学决策的转变。同时,交通运输领域事权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养护市场化改革、养护工程管理改革等全面推进,管养分离的趋势更加明显,政府、企业的界面更加清晰。行业内原有的大量事业单位转变成企业,带着先天的市场优势,进入市场参与竞争。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公路养护的从业主体更加多元,市场更加开放,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不断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提高养护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设施耐久性和可靠性。

  自2014年习对于农村公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以来,“四好农村路”发展迅速。尤其是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对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了农村公路路况检评、绩效考核、路长制等工作的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求市场正在逐步形成。2022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其中均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管养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

  公路养护具有长期性、公益性和基础性地位,公路养护行业本身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随着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的兴起,本行业面临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基于观念的逐步推广,技术、人才的不断积累,本行业的发展也将经历长期渐进的过程。因此,本行业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小。从行业发展趋势看,本行业的区域性并不十分明显。但现阶段有所区别的是,高等级公路较多的地区对科学决策技术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多;此外,在经济发展较好地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应用更加广泛,从而对科学决策技术服务的需求也相对较多。本行业主要服务于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根据我国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各级养护责任部门会基于路况数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报送年度养护计划或者据此进行内部考核。各省路况数据采集从年初(第一季度)开始制定计划,并在年内完成数据采集及后期分析工作,同时由于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客户一般会在年内(并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项目确认及款项支付工作。从实现收入角度来看,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公司的收入占比一般第一季度相对较低,第四季度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养护信息系统和决策咨询服务,是可以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一整套系统技术与服务的企业。成套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便于进行“设备—系统—服务”的无缝衔接,并能直接对养护方案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客户进行养护决策的准确度和效率。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在科研技术水平、人才储备、品牌和经验等方面均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公司参与了多个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参与相关技术政策及标准规范的行业关键规范或技术指标的制定,在业内拥有较高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在公路科学养护决策领域确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成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各级政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路养护检测、养护设计、养护咨询和养护施工的企业,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公路养护决策咨询服务、路况快速检测设备生产与销售、公路养护信息系统开发与销售。

  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两大类。网级养护决策咨询服务进行公路网检测数据分析与处理、病害诊断分析、公路技术状况评价、养护需求分析及编制养护分析报告,提出公路网中长期养护规划及年度养护计划建议;项目级决策咨询服务针对公路网中存在养护需求的路段,通过专项检测诊断病害原因,据此选择养护对策并确定中长期养护方案,通过科学的技术经济比选,推荐出最优养护方案;针对实施养护工程的路段,为工程实施部门提供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及施工指导;针对科学养护决策开展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政策及管理政策研究等咨询服务。

  在当前公路养护行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的背景下,公司提供的依靠以客观路况数据和科学养护分析方法为基础的咨询服务拥有广阔市场需求,对于构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实施全寿命周期内统一规划的科学养护,提升有限的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系统(CiCSI)、农村公路智能检评系统一体化装备(CiCSIV)、多功能路况巡查系统(CRiS)、自动弯沉仪、路面横向力系数测试车、激光断面仪、高速激光弯沉仪、激光车辙测试仪、落锤弯沉仪、路面平整度测试仪和非接触式微波索力快速检测仪等产品,形成了针对不同养护管理需要的系列化装备,可以满足各级公路和桥梁的多项数据采集需求。

  公司针对部、省、地/市不同层次的公路资产管理需求,结合交通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及服务,已形成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列化信息系统,包括公路全资产管理系统(CRMS)、区域公路网智能养护系统(iRMS)、公路养护分析平台(CMAP)、公路全资产移动信息平台(i路通)以及通用公路数据采集软件(RDR)等,同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衍生的个性化开发与技术服务。

  注:产品1-6为中公高科研发销售设备产品;产品7-12为路兴公司研发销售设备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研发并掌握了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开发与集成关键技术与算法,并形成了针对不同养护管理需要的系列化装备,可以满足不同等级公路、不同管理层次的数据采集需求。本公司设备系列产品的核心数据采集元器件均从国内外知名厂家采购,保证了设备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同时设备研发人员在路面病害自动识别、异常数据的诊断与处理、多样化路况指标的计算应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保证了设备采集的路况数据准确、有效。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公司已成为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制造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

  公司针对部、省、地/市不同层次的公路资产管理需求,结合交通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及服务,已形成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列化信息系统,包括公路全资产管理系统(CRMS)、区域公路网智能养护系统(iRMS)、公路养护分析平台(CMAP),以及通用公路数据采集软件(RDR)等,同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衍生的个性化开发与技术服务。

  养护决策咨询服务包括网级和项目级分析与决策两类,即通常意义上所指的针对大规模路网的路况检测、评价、养护资金投入分析和项目库编制,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的养护方案分析决策以及养护工程质量监控、施工指导,以及与科学养护决策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政策及管理政策研究等咨询服务。

  在当前公路养护行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的背景下,公司提供的依靠以客观路况数据和科学养护分析方法为基础的咨询服务拥有广阔市场需求,对于构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实施全寿命周期内统一规划的科学养护,提升有限的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路况快速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需要采购相关的配套原材料或外协服务,主要供应商包括路况快速检测设备零部件供应商(如激光传感器及相关配件、图像采集器/采集卡、车体、服务器等)、车辆改装及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商等。

  公司设立供应商选择标准,建立供应商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关键原材料大额物资采用分批次集中采购方式或其他合同订单采购方式,设定采购审批权限,制定并执行采购计划,事后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或专项监控。具体而言:本公司原材料采购是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按照金额大小由具有相应权限领导审批通过后,由采购人员组织实施采购。采购部门根据所采购种类不同,选用询价、招标、直接采购等多种方式,最终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拟定采购合同,验收入库。

  公司的外协项目采购是由外协工作委托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严格履行立项审批、资质审定、合同签订、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等流程,外协工作委托部门负责确定外协单位及价格,合同签订、验收等工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验收、供应商管理等工作,外协工作委托部门负责对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参数、图纸、验收标准、价格、供货期限等进行确认以及外协项目的具体实施管理,督促、指导外协供应商按合同(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设备系列产品、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和咨询服务三类,均采取项目制的管理模式,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时间顺序分为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三个阶段。项目前期阶段管理主要针对项目的市场开发、合同落实等工作;项目实施阶段管理主要针对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项目验收阶段管理主要针对项目验收与成果交付等工作。

  销售工作主要由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负责,路兴公司主要由外联部负责。公司通过与客户日常交流、行业内学术活动、跟踪市场招标公开信息等方式获取潜在业务机会,业务人员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形成计划方案,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实现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公路养护信息系统、咨询服务业务的销售。除自行销售模式以外,对于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和公路养护信息系统通用类产品中较简单的模块,公司通过市场合作开发方式及自行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销售。

  此外,本公司在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后,根据产品特点,一般会提供后续的设备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从而实现滚动销售,并在此过程中维系客户。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756,135.63元,同比增加10.56%。实现净利润37,225,633.89元,同比增加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47,568.17元,同比增加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548,550.93元,同比增加4.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419,708.30元,同比增加9.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关联董事徐海青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2人全票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牛开民、杨文静、徐海青、刘冬丽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人全票通过。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关联监事郭剑利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2人全票通过。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说明: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项目推进情况发生变化,部分预计的关联交易未实施或因项目未结算确认收入。

  说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与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预计与同一控制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控制下的关联方新增业务合作项目。

  主营业务为研究公路交通运输技术,促进交通科技发展;交通运输工程研究、土木工程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机械工程研究、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公路勘察与设计、相关工程检测与监理、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劲泉。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主营业务为认证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12号楼一层113、1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万恒。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成立于1992年7月10日,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12层212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鹏。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成立于1993年3月1日,主营业务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之杰。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公司预计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经营性业务。公司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同类业务当地市场价格并经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预计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计量站采购检测装备计量鉴定服务。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同类业务当地市场价格并经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北京路兴公路新技术有限公司、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中公慧科(杭州)交通技术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计划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下属单元的控制、纳税管理、成本费用管控。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生产计划管理、采购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成本费用管控、对下属单元控制。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022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成本费用管控、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下属单元控制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强化与完善,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设计和运行缺陷样本。公司2023年度内控工作将围绕上市公司重点风险领域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在与业务和职能管理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精益化改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高科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公高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中公高科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于报告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本部及北京路兴公路新技术有限公司、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中公慧科(杭州)交通技术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计划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下属单元的控制、纳税管理、成本费用管控。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生产计划管理、采购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成本费用管控、对下属单元控制。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表内一个或多个区间时,以缺陷等级高者作为判定标准。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022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成本费用管控、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下属单元控制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强化与完善,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设计和运行缺陷样本。公司2023年度内控工作将围绕上市公司重点风险领域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在与业务和职能管理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精益化改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47,568.1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9,344,510.1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5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94,8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47,568.1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694,87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主要提供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相关的检测设备、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本公司属于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产品和服务均围绕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及公路网管理展开。

  1.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下一步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工程结算款仍需大量的自有资金投入。

  2.2023年公司募投项目将投入运营,日常基础运营费用仍需要大量的自有资金投入。

  3.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2023年公司将重点推进核心技术及产品转型升级、主营业务提质增效等工作,年度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立项15项,因此在自主研发投入方面还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营、产品升级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等方面,同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综上,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拟定为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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